学佛是否必须放弃现有生活的享受?
要看情形,无目的的享受,应该收弃;有理由的享受,必须维持。佛要金装,是装给众生看的;人要衣装,是装给一定的社会层次的人看的。
享受的本身是代表人的身分、地位和立场。在需要威仪、礼节的场合和环境,如物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享受是一种礼貌、隆重的表示。可是在物质条件贫乏、自己经济能力薄弱、社会环境恶劣的情况下,纵然自己有此能力和物力,也当舍去所有的享受和大众共度难关。
今日的社会,为了礼貌或安全的理由,在某些场合、某些环境或者会见某一些人,必须衣冠整齐,必须乘用私家汽车;日间有日间的礼服,晚间有晚间的礼服,在日本及欧美地区,参加丧礼有一定形式和颜色的礼服,参加婚礼以及各种正式的集会,也不得穿着工作服、睡服和居家的便服,这些都不该算是享受。
佛法重视因果,今生的福报是由于过去世的布施而来。享受福报,犹如向银行提用存款,提用愈多,存款愈少,终有提空之时;今生享受愈多,福报所剩愈少,终有用毕之日。应该一方面继续修福,同时也要惜福,才能达到福德圆满的程度;否则,纵然有福,也有所不足。
我们所说的享受,应该是指贪图个人的口腹之欲,饮食山珍海味等稀有食品,不为请客,也不为礼节,只为了表现一己的富有;或为使得他人羡慕、注目而蓄意的打扮、化妆、穿着,以满足自己的虚荣;或者为了官能的享受、刺激,而去妓院等声色犬马的所谓游艺场所,纵情放逸、挥金如土,这些行为当然是学佛者应该放弃的。